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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海禁始于明初,终于隆庆,时张时弛主要目的都是遏制东南沿海倭寇的侵扰,并对日本“闭绝贡路”,实行更加严厉的海禁政策。在海禁时期,海洋贸易体系主要通过朝贡和官办的方式进行。同时《明史》里记载说:方国珍、张士诚相继诛服,诸豪亡命,往往纠岛人入寇山东滨海州县。《明史纪事本末》也提到:张士城、方国珍余党导倭寇出没海上,焚民居,掠货财,北自辽海、山东,南抵闽、浙、东粤,滨海之区无岁不被其害。洪武三年(1370),明政府“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明太祖实录》卷49)。洪武七年(1374),明政府下令撤销自唐朝以来就存在的,负责海外贸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中国对外贸易遂告断绝。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以倭寇仍不稍敛足迹,又下令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明太祖实录》卷139)。自此,连与明朝素好的东南亚各国也不能来华进行贸易和文化交流了。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再次发布“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1394),为彻底取缔海外贸易,又一律禁止民间使用及买卖舶来的番香、番货等。洪武三十年(1397),再次发布命令,禁止中国人下海通番。
为了防止沿海人民入海通商,明朝法律规定了严酷的处罚办法:“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将应禁军器下海者,因而走泄军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充军”(《大明律》)。明政府对参与买卖外国商品的居民也不放过,“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现有者限以三月销尽。”
在这一错误政策的指引下,明政府于洪武十九年(1386)废昌国县,二十年将舟山岛城区和镇外鼓吹两里以外的居民和其他46山(岛)的居民徙迁内陆。本来,明太祖期望海禁政策对海防的巩固能起到决定性作用。然而,由于海禁政策所实施的直接对象是臣民而不是海上反明势力,他不仅不能成为海防的有效手段,甚至在沿海地区激化了一些矛盾。沿海地区人民依海而生,靠海而活,或从事渔业生产,或从事海上贸易。明太祖“严交通外藩之禁”,堵绝了沿海地区人民的正常谋生之路。如“信国公汤和巡视浙江、福建沿海城池,禁民入海捕鱼”(《明太祖实录》卷159)。他们除起来进行斗争之外,已经没有其他选择。诚如顾炎武所指出:“海滨民众,生理无路,兼以饥馑荐臻,穷民往往入海从盗,啸集亡命”。“海禁一严,无所得食,则转掠海滨”(《天下郡国利病书》,册26)。此外,滨海地区的居民还采取了另外一种斗争的手段,逃亡、潜往海外。“国初......两广、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为生者万计”(张煊:《西园见闻录》卷56.《防倭》)。所以,海禁一开始就得不到切实的贯彻,反复发布的海禁令,也说明了这一点。还有一些人干脆参加了民间的对外贸易活动。“缘(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诸番贸易香货,因诱蛮夷为盗”(《明大祖实录》卷231)。“东南诸岛夷多我逃人佐寇”(谈迁:《国榷》卷12)。昌国县“民常从倭为寇”(《明太祖实录》卷183)。
嘉靖二年五月,日本藩侯的两个朝贡使团在宁波为入贡资格问题爆发了“争贡之役”,使很多无辜的中国军民被杀或被掳,“浙中大震倭自是有轻中国心矣”(《明史纪事本末,卷55.沿海倭乱》)。
此后,明朝统治者认为“倭患起于市舶,遂罢之”,并对日本“闭绝贡路”,实行更加严厉的海禁政策。明初,明太祖朱元璋出于政治上防范日本的需要和经济上重商主义的考量杜绝贵金属外流,在对外贸易上除允许部分国家或部族通过“朝贡”的方式进行贸易外,其他私人海外贸易一律禁止。永乐以后,随着中国海防的巩固和社会的稳定,禁令渐弛。明中叶倭寇活动剧烈,嘉靖元年(1522),给事中夏言认为倭寇起于市舶,建议罢市舶,厉行海禁。朝廷接受建议,封锁沿海各港口,销毁出海船只,断绝海上交通以断绝倭寇的补给。凡违禁的沿海官民,必依法处以极刑。随着明军剿灭倭寇,隆庆初年,朝廷开放海禁,“准贩东、西二洋”,以征收商税,增加财政收入。开放海禁后东南沿海地区商品性农业和手工业有所发展,为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提供了有利条件。海禁的开放也采取了管理措施,不再是过去无序原始的形态,这表现在每位出海贸易者都须经海防同知批准,领取政府颁发的“引票”,到指定地区贸易,并在规定的期限回港。对前往贸易的国家和地区也有一定限制,日本即在禁止通商之列。另外处于军事技术和民用科技保护考虑,对出口货物的品种也有所限制,凡是泄露中国军用民用工艺和技术的一律禁止。但这类规定仍在某些方面束缚着海外贸易.嘉靖二年(1523年)六月,日本左京兆大夫内艺兴遣倍宗设抵宁波;未几,右京兆大夫高贡遣僧瑞佐偕宁波人宋素卿亦至。由于宋素卿贿赂宁波市舶太监赖恩,宴会时得以坐在宗设上座,其货船虽然后至,但先于宗设货船受检。宗设怒杀瑞佐,焚其船只,追宋素卿至绍兴城下,沿途劫掠而去,明备倭都指挥刘锦、千户张镗战死,浙中大震,史称“争贡之役“。事后,给事中夏言奏倭祸起于市舶,乃裁闽、浙两市舶司,惟存广东一处。
“争贡事件”与明日官方贸易关系的结束在应仁之乱以前,将军的政令所及已只限于京城周围,不用说三管领和大内氏这样的大武士,就是一般的守护中稍有势力者也不听将军的指挥了。应仁之乱以后,由于管领细川氏控制幕府的实权,将军已徒具虚名,成为事实上的傀儡,更加促进这种分裂倾向。加之,细川氏、斯波氏、昌山氏、大内氏等,主君大权旁落,权臣掌政,将军变成傀儡的历史在这些大武士身上重演,甚至有些权臣乘战乱之机,消灭主君吞并领地,形成新的豪族势力。日本的政局正向分裂割据的形势演变。
这种分化、改组的政治局势,在对明贸易中也有所反映。第八次对明贸易代表团的组成,就是鲜明的例证。两个最大的武土豪族大内氏和细川氏联合起来,排挤将军,共同组成第八次对明贸易团。大内氏二船,细川氏一船,由了庵桂梧出任正使,率船队赴明。但是,细川氏不甘心只出一船,在了庵桂梧末启程之前,又密遣宋素卿率一船抢先赴明。
宋素卿于明正德四年(公元1509年)十一月至北京,(注40)因无国书以黄金千两贿赂太监刘理,得以参加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正月武宗举行的大祀庆成宴。(注41)通过刘理,宋素卿得明政府破例赏赐。
宋素卿原名朱编,浙江郸县人。弘治八年(公元1495年)尧夫寿莫对明贸易团至宁波时,其父朱漆匠受日商场四五朗的委托代购漆器。但直到日商回国,其父未能按价交货,遂以子朱编抵债。朱编至日仕于细川氏,改名宋素卿。宋素卿率细川贸易船至宁波时,为其叔父认出,州官上报欲治其罪。武宗指令,既为使者,治其罪,恐招日人抗议,致生他隙。(注42)受到礼部不得再充任使臣的警告后,宋素卿于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五、六月回国。
宋素卿回国,了庵桂梧所率之对明贸易船始至宁波。第七次对明贸易因途中持刀杀人,孝宗时即沼示今后只许五十人进京。了庵桂梧一行二百九十二人,对此规定表示不满,集体至杭州抗议,要求取消或放宽限制。明吏坚持规定,无通融余地,日使只得选出五十人进京。但是,这时山东、直隶农民刘六、刘七起义斗争方炽,明吏害怕途中发生意外,奏请将贡物暂存市政司库,将例给价放回。明政府准奏,并颁发正德新勘合百道,于下次贸易时缴回旧勘合。可是,这次贸易团中大内氏占有优势,所以正德勘合又落于大内氏手中。
大永三年(公元1523年)大内氏自己以正德勘合组成第九次对明贸易团,由宗设谦道率领三船三百余人,于嘉靖二年(公元1523年)四月二十七日到宁波。
细川氏得知大内氏组织对明贸易团时,也文即派出一只,由鸳冈瑞佐和宋素卿率领,—行百余各兼程赴明。宋家卿等于嘉靖二年(公元1523年)四月底至宁波,迟于大内氏船。但宗设谦道的船虽先至,尚未检验勘合,及宋素卿至,市舶司方始一道验证。市舶司在检验时发现勘合有新旧之分,宗设谦道与鸳冈瑞佐i问遂产生真伪的争执。宋素卿深知明市舶司时敝,暗中行贿于太监赖恩,遂得先于宗设谦道的船进港验货。市舶司随后在嘉宾堂欢宴二个贸易团,在安排席位财,又将鸳冈瑞佐置于首席,宗设谦道居次。在国内就互相敌对的两派,因席位问题激起派性斗争,在宁波爆发了武斗。
大内氏派赴明商人中素以海盗为业者多,五月一日宴会后,在宗设谦道的唆使指挥下,打开东库,抢出按规定收缴保存的武器,攻入嘉宾堂。细川派的弯冈瑞佐因无武器,立被斗杀,宋素卿逃出,在府卫军卒的保护下避于十里外的青田湖。宗设谦道率—众纵火焚毁嘉宾堂、然后率队伍沿灵桥门外北行经东渡门至和义门外,烧毁泊于该处的宋素卿船。其后,追寻宋素卿至余姚江岸,又迫近绍兴城下。在折回宁波时,沿途杀掠。一路上掳走指挥袁班、百户刘思,杀死百户胡源。至宁波后,大掠市区,夺船逃向大洋,备倭都指挥刘锦、千户张捏率军追赶,不幸战死。宗设谦道一伙在逃回本国途中,一船因遇风漂至朝鲜海面,朝鲜守卫军诛杀三十,生擒二十,缚献明朝。这就是“争贡事件”的梗概。
事件发生后,宁波府立即逮捕宋素卿并呈报明政府。
在处理争贡事件中,充分暴露明政府君臣的昏庸腐朽和不明是非。世宗朱厚熜偏信太监赖恩,赖思收受宋素卿贿赂为其开脱,宁波府官吏大多走太监赖思的门路,与其统一口径,上报政府。这样,宁波府关于争贡事件的上报中宋素卿便成为日本进员贸易的正使,因揭发不是正使宗设谦道的奸诈,而遭追杀。因此宋素卿无罪,应追究宗设谦道,以杜绝今后之祸。(注43)
太监赖恩以世宗朱厚熜为虎皮,在宁波有许多官吏投其门下,同时在明政府的高级官吏中也大有因对外贸易利益均沾而勾结在一起者。所以,对宁波报告的部议结果是,衅起宗设,素卿之党被杀者多,可以无罪释放。(注44)这真是今古奇闻。日本的进贡使臣率队伍持械在中国领土上互相斗杀,从宁波至绍兴往返追杀二百—五十里,沿途人民和宁波市人民遭受烧杀掳掠,明官吏被杀被捉,明朝君臣对此无动于衷,反以党徒被杀者多而予以释放,其昏庸程度令人吃惊。
然而明政府官吏中并非全都昏庸无知,尚有刚正不阿之人。御史熊兰等弹劾宋索卿行脯、太监赖恩受贿,事件发生后又不加以制止,分守参政、副使等拱手观望,听凭夷人纵横,皆应治罪。(注45)经过近半年的争论,事件起因逐渐清楚,始定宋素卿罪并死于狱中。但是太监赖恩及其党羽,不仅没有治罪,反而各有升迁。嘉靖四年(公元1525年)琉球入贡使郑绳回国,世宗朱厚熜令其王转交日本将军一信。信中要求逮捕造事元凶宗设归案,送还掳去指挥袁理及一应民众,不然将闭绝贡路。朱厚熜的信,琉球王于日本大永七年(公元1527年)转至幕府。同年八月幕府又托琉球将回信转交明世宗。将军义睛在信中极力恭维明世宗,以求保证贡道畅通,而在所附别幅中,则按细川派的观点对争贡事件作了辩解。说明正德勘合末达京都,使用弘治勘合的原委。同时,表明袁班及一应群众,于前年已治船相送,因风尚阻留于九州,不日当归国。最后声称所赐金印因兵巍丧失,所以信无印章而用花押,希望再赐金印和勘合以利进员。并要求放回所押宋素卿等人。(注46)明政府礼部接信后见无金印章,以夷情狡诈不可送信为由,再该琉球转告将军,必须擒宗设送回袁朗,方可重新颁给勘合与金印。
大内氏同样不愿使进贡贸易渠道受阻,因而在宗设谦道回国不久,于大永五年(公元1525年)即派家臣赴朝鲜,告知争贡原委,求代向明政府斡旋。大内氏家臣亦带将军义晴的信件,其中说,弘治勘合为奸徒所窃,宗没谦道在明发现,追杀至余姚县,为武官袁玻掩护逃走,故擒袁班回日。来年将送袁班回国,先求朝鲜王转达。(注47)大内氏与纲川氏各持将军义晴的信,而观点恰恰相反,由此可知,将军已成为国内大武土进行斗争的手中工具了。大内氏在内战中夺得明帝赐给将军的金印。所以大内氏所呈将军国书盖有印章,而细川氏所呈将军国书只能用花押。
大内氏正与朝鲜王交涉的时期,得知界商人通过琉球已与明政府发生联系,颇为吃惊。于大永七年(公元1527年)派使赴觅球参加其王尚清的即位典礼,并质问其王为何不将明国书交于大内氏。
大内氏经过一系列活动,于天文八年(公元l539年)四月再欲自己组成第十次对明贸易团。湖心硕鼎任正使,率三船由肥前五岛出发驶向宁波。嘉靖十八年(公元1539年)五月船至宁波,上报明政府,令所在巡按御史督同三司严加译审,果系效顺,如例起送,并只准五十人进京。船中所有剃刀、小刀类凡属铁器,皆拟兵器例缴藏东库。嘉靖十九年(公元1540年)三月正使硕鼎等至京,要求将没收宗设和宋素卿的货物拨还,发给新勘合。礼部驳回:宗设干犯国法,没收货物系有罪之赃,岂可拨还。宋素卿货物已烧杀殆尽,无凭拨还。今宗设、袁指挥未见下落,推许入贡已是天恩,还想其他,敬顺之意何在?(注48)硕鼎争辩说,宗设已在受刑,袁指挥在嘉靖十年(公元1531年)送还途中遇风漂没。愿以使臣自身留明朝代受国刑赎罪,务乞按还宗设、宋素卿货物。由于礼部坚持原议,硕鼎无所获遂于五月辞京,八月自宁波返回。
天明十六年(公元1547年)春,大内氏组成第十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明贸易团。由策彦周良率领,船四只、六百三十七人,于五月至定海。因距十年一贡期限尚有一年,定海所坚决阻回,不得已于七月驶离定海,在附近回航以待贡期。
明政府所以坚持十年一贡之期,是因倭寇侵扰沿海形势紧张,禁海政策重新提出,惟恐破坏贡期招致日商大量拥入。而且边时定海外海的小岛双屿岛,已成为浙闽私商、葡萄牙商人、日本走私商人、倭寇、尤其是奸商兼盗寇的许栋、李光头等人的走私巢穴。这些人平时进行走私贸易,伺机骚扰沿海进行抢掠。为清除这个走私抢掠据点,浙闽巡抚朱纨命令福建都指挥卢蹬,于嘉靖二十七年(公元1548年)四月率军进剿。海盗首领李光头及奸商窝主顾良玉被擒,剿穴被捣毁,但大部分海盗逃走,沿海稍宁。
嘉靖二十七年(公元1548年)六月,策彦所率大内氏对明贸易船,再次要求驶进宁波港,但距贡期仍有数月。巡抚朱纨奏请允其提前进贡贸易,并增加进京人数为百人。策彦要求新颁勘合,因弘治、正德旧勘合仍未缴回,故命下次贡期缴回之后再行颁发。八月初策彦率船回国。
至此,近百年的明日进贡贸易结束了。
结束进员贸易的主要原因是,日本国内群雄割据战争即所谓战国时代已然开始。大武士守护等忙于国内战争,无暇顾及对明贸易,特别是大内义隆在第十一次对明贸易船回国后不久,被家臣刺死,国内动乱,已无人再行组织对明贸易。加之,明沿海倭寇、海盗出没无常,正式贸易船极易遭受攻击,大内氏的第十一次对明贸易船的第三号船,在返国途中,曾遭受二十八只海盗船的围攻,死伤许多船员。因之,无敢再驶商船出海者,当然,倭寇兼私商的船除外。
在海禁中,朝廷视海洋英雄为寇为盗,人民视朝廷为仇为敌;于是中华民族一天一天衰落。
在海洋上的自我封闭,使中华几千年的灿烂的海上文明日渐衰落,当西方人驾驶着他们比中华先进大船闯进中华海疆,我们才醒悟就已经晚了,晚了几百年,我们假如从元朝就开放海疆,经略海洋,明朝几百年足以把握世界海洋霸权,中华文明与世界擦肩而过,就在这关键的几百年中,我们离海洋渐行渐远,我们与生机与发展渐行渐远,禁海的结果就是中华文明的衰落和西方文明的兴起,海禁的结果就是那个只为了维系皇权的政权最后被屠杀的凄惨逃亡,中华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为何没有英雄,是我们自己扼杀了英雄,破坏了英雄成长的环境,不给英雄成长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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