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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子学三论及批判》,是我在2025书友兰香会上的讲座内容,当时只准备了一个简单的提纲。
有些引述的内容可能不尽准确,因为都是现场即兴的讲述。
事后我尽量整理了讲稿,删除了一些不太合适的琐碎内容,当成免费章节发在这里,恰好与书中情节呼应,介绍宗正讲了什么,不想看的读者可以直接跳过。
水平有限,一家之言。)
最近国内国外都发生了不少热点事件,引起了很广泛的关注,具体就不多说了,但我们在指责某一类行为时,经常会用到一个词——双重标准。
为什么我们本能地就会得出判断,双重标准是不对的?因为我们自然而然地拥有某种一致的价值观,它可能与某个人的受教育程度无关,讲的就是最朴素的道理。
社会生活中最朴素的道理,其实就是文化传统的一部分,代表了人们的思维方式。
但是社会价值观不是天然就有的,首先你得有这样的文化传统才行,我们很多习以为常的很多认知,在某些国家、某些族群中是没有的。
比如孝敬父母,有很多国家连赡养的义务都没有。
是什么决定了我们的思维方式?当然是文化传统,它决定了我们能接受什么、不能接受什么。
对近现代的中国而言,还有一个大问题。就我们为什么能接受马克思主义,并对它进行本土化改造,这种思想的土壤从哪里来?
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子学三论”的第三论,后面再阐述。
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文化主流,一直是儒家思想。为什么诸子百家中,后世官学以儒家为主流?有人说这是统治阶级选择的结果,它最符合阶级统治的要求。
这句话对不对?不能说错,它确实是选择的结果。但这个结论也是有问题的,至于问题出在哪里,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子学三论”的第二论。
儒家之所以会被选择,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它好用,能解决社会治理中的大部分问题。作为一种思想学说,好用就是最大的优点。
打个比方,有的学说在讲怎么盖监狱、怎么抓罪犯,但儒家讲的是另一种内容,我们为什么要盖监狱、为什么要抓罪犯?
回答人为什么要怎样做的问题,就是儒家的子学。
清代编纂的四库全书,有经、史、子、集四部,将儒家经典(通常所说的十三经,包括所谓的四书五经)列为经部,而将先秦其他诸家学说列为子部。
是但我今天所讲的“子学”以及“经学”,不是按照这种标准划分的,而是特指儒家学说的不同历史阶段。
儒家学说的发展,在历史上大体可以分为这么几个阶段:先秦时期的子学、汉代之后的经学、宋代的理学、以及明代的心学。
个人认为,儒学的发展并不是越来越完善的,也不是越来越进步的,而其中最有思想价值、最能代表传统文化中优秀部分的,恰恰就是最初的子学。
后世的经学、理学、心学,对子学各有各的歪曲与背离,这些后面有时间再介绍。
子学是指先秦时期的学说,那个时候儒学还没取得官方正统地位,仍是一个民间流传的思想学派。
我今天要讲的是《子学三论及批判》,主要内容,是儒家理论是怎么从无到有构建出来的,以及它的核心逻辑、价值以及应用范围。
第一论、格物致知
前几年,我曾经讲过一次《中庸》和《大学》,但当时讲的比较琐碎不成体系,而且过于纠缠章句解释了。
今天要讲的重点,就是文化传统中朴素的价值观从何而来?所以在这里,就不会引用过多的经典原文,甚至我在准备提纲的时候,都控制自己尽量不去查阅资料。
哪怕没有读过儒家典籍的人,只要是在正常的中国文化环境中长大的,都应该听过我引述的很多东西,我今天就尝试按这个标准去讲。
有一年春晚,蔡明演了一个节目,不论别人说什么,她都一直追问“为什么呢?”
蔡明是个喜剧演员,但是在思想史上真有这么一个人,叫苏格拉底,每个人习以为常的、坚信的知识,他都要问为什么?
那么有没有人回答过这种问题?或者说有没有人能回答这种问题?后来有一个人叫笛卡尔,他就这么做了。
从无到有构建一个完备的理论体系,而且有非常明确的逻辑过程,我们首先能想到谁?如果要举一个例子,最著名的就是笛卡尔。
笛卡尔是怎么回答这种问题的呢?他用了一种方法,叫意识还原法。
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它的过程。首先是质疑,我么所拥有知识是否可靠?从上帝的存在到崇高的美德,再到人世间的法律,还有我们习以为常的认识,都是可以被质疑的。
那么一层层质疑到最后,哪怕所有事物都可以质疑,只有“我在质疑”这件事本身是无可质疑的。这就是那句著名的“我思即我在”。
我思故我在,是笛卡尔的形而上学第一原理。
笛卡尔的形而上学第二原理,外部世界是存在的。因为根据他的逻辑,既然“我在质疑这件事”最终可以确定,那么质疑对象就应该存在。
笛卡尔的形而上学第三原理,上帝是存在的。因为按照他的逻辑,既然外部世界存在,它又不是我创造的,那么必然存在一个造物主。
笛卡尔讲的上帝,其实就是哲学意义上的上帝了……他这套哲学体系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内容,介绍这些,主要是为了介绍“意识还原法”。
那么除了笛卡尔之外,还有谁回答过这样的问题?有!往前两千多年,有个人姓李名耳,人称老子。
老子的回答方式不太一样,他是直接给出了一套方法,叫归根法,其实笛卡尔运用的也是种方法。
假如我们不能判断现有的认识是否正确、是否真实,那么可以回到认识的起点,那种什么都不知道的状态。
老子对此的形容,诸如“复归与婴儿”、“如婴儿之未孩”,然后从这个起点开始构建认识体系的过程,又被称为复命知常。
笛卡尔的“意识还原法”,就是老子在二千七百多年前讲的归根法的一种运用方式,而孔子也是这么构建儒家学说的。
再提一个问题,都说老子是孔子的老师,那么老子究竟教了孔子什么东西,或者孔子究竟在老子那里学到了什么?
后世流传的典籍当中,没有具体的记载,只提到孔子曾向老子“问礼”,然后感叹老子深不可测。但实际上有没有呢,当然有,不仅有而且很具体,就是构建认识体系的方法。
孔子是怎样使用归根法的呢?如果说笛卡尔的归根法,可以被称为意识还原法,那么孔子对归根法的运用,则可称为“人性还原法”。
婴儿是一种形容,指原始的无知状态,只拥有自然的欲望,欲望就导致了需求。这并不是说像婴儿那样无法思考,正常人都拥有思考的能力,而思考的过程就在建立思想体系。
在孔子之前,儒者是称呼研究礼乐仪式的一批人,就是告诉人们一件事情应该怎么做?那么有个问题就诞生了,人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不能那样做?
孔子当年肯定也面临了无数这样的难题,所以他决定一直追问到底。
人性还原法分三步,首先一步就是——忠。
世上所有的道德规范、律法体系,我不知道它是否正确,也不能假定它正确或者不正确,一直追问到没有任何答案的最初状态,那我还知道什么?
到最后只剩下最朴素、最自然的原始认知——我不想要什么、我想要什么。
这种对的人性的还原,孔子用了一个字来概括就是“忠”。
“忠”在孔子那里,或者说“忠”在儒家子学中,可不是后世“忠君”的意思。把儒家的“忠”异化成忠君思想,那是汉代经学的改造。
忠是个兼造字,首先它是个形声字,同时它也是个会意字,上面是个中目标的“中”,读第四声,下面一个“心”,就是诚实地看待自己的内心。
看明白内心中最普遍、最普通、最朴素的欲望和需求。
儒家还用了一个词来形容这种状态,就叫“诚明”。诚明的意思就是看清自己真实的内心,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
那么“忠”就能解决问题吗,当然不能!它只是认知的起点。
孔子想解决的问题,是人与人之间如何打交道,儒家研究的对象是人与人,所以孔子又用了一个办法,将问题变成了:我面对他人时,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
将问题放到对立面去思考,现代术语叫辩证,而老子讲的是反用法,“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还有一个具体的形容叫“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
接下来就可以得到两种需求——
第一、我不希望别人怎么对我?
第二、我希望别人怎么对我?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不涉及任何高尚的情操、也不是经过教育加工后外来灌输的思想,因为教育升华的过程还没开始,就是自身最朴素的愿望。
此时还是善恶未分的状态!
那么这能解决问题吗?还不能!因为这对别人的希望,而不是对自己的要求,无法用于无法指导我自己的行为。
接下来,又来了另一次反用法,两次反用后,孔子说可以这么办——
第一、我不希望别人怎么对我,我不要这样对待别人。
第二、我希望别人怎么对待我,我就怎么去对待别人。
这两次反用的过程非常重要,首先将自己的需求,变成将对他人的希望,再将对他人的希望,变成对包括“我”在内的、每个人具体行为的普遍指导原则。
这个过程就叫作“恕”。
孔子说的“恕”,并不是饶恕的意思。恕也是个形声兼会意的字,上如下心,“如”做副词就是如同的意思,做动词则是从出发点到达目标的意思。
人性还原法的第二步,就是——恕。
后世弟子记录了孔子说的两句话,来概括上面两点原则——
第一句是“施诸己而不愿,勿施于人”。举个例子,假如你不想被别人骗,那就不要去骗别人,由此总结的行为原则就是“信”。
第二句是“所求乎子,以事父”。我希望儿子怎么对待我,我就怎么去对待自己的父亲,这是“孝”的逻辑源头。
需要注意的是,子学讲的“孝”,并不是对儿子的要求,而是对自己的要求,与后世经学中的父权思想是不一样的。
有人说这两句话概括的逻辑,前者是恕,后者是忠,其实这两句话讲的都是恕,而忠指的是人性归根法的起点,诚实地看待自己的内心。
有弟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其实就是指孔子建立思想体系的源头和方法,用忠恕原则建立起的价值观,合称为“仁”。
仁也是个会意字,在孔子这里指的不是仁慈的意思,而是“人与人”。那么符合仁的行为规范,就是“礼”;符合仁的思想境界,就是“义”。
孔子的思想体系就是从这一步开始展开的,而且后世儒学一切好的或不好的变化,也是从这一步之后开始的。
回到上面讲的两条原则,其实就是对事物的判断标准,它们是同时起作用的,不能只看其中一条。
这两条是什么关系?第一条的优先级大于第二条,首先做到第一条,在第一条基础上再做到第二条。
比如以父子关系举例,按照刚才的两条逻辑,我们可以推出四条原则。
首先:已所不欲子所施者,勿施于父,不希望儿子虐待自己,就不要虐待父亲(不忤);已不欲父所施者,勿施于子,不希望父亲虐待自己,就不要去虐待儿子(不苛)。
其次:所求乎子,以事父(孝);所求乎父,以事子(慈)。
忤——孝
苛——慈
现在我们得到这么两组对应的行为,前两者是不能做的,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后两者是应该做的,是道德提倡的行为。
于是我们初步得到了最原始的法律与道德原则。
这两条之间有没有矛盾?有,而且是内在的矛盾!
比如只谈第二条“我希望别人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别人”,那么我希望张三把所有的钱都给我,那么我是不是应该把自己所有的钱都给张三呢?
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既不能成为对自己的要求,也不能成为对他人的要求,更是自相矛盾的,不符合人性还原法。
因为按照第一条原则,我肯定不想把自己的钱的都给张三,所以也不应该要求张三这么做。刚才讲了第一条的优先级大于第二条,所以有些希望本身就是不应该的。
从“希望”到“应该”的过程,就是建立社会规范的过程。从“我”希望什么、不希望什么?到“人”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就是从纯粹感性上升到理性思考。
如此看来,仅仅有这两条当然不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还差第三条。
这第三条就是人们如何对他人提出要求,包括如何看待他人对我提出的要求。
比如“孝”原本是对自己的要求,假如变成对他人要求呢?
比如要求某人尽孝,父母的各种合理的不合理的需求他都要满足,甚至搞出卧冰求鲤、埋儿奉母之类的行为艺术。
那么换一个角度,其父母的行为就是“不慈”,甚至可能“苛”。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就是人性还原法的第三步——中庸(父加诸已而不愿,勿求于子)。
刚才的问题,就出在那句“所求乎子,以事父”上,什么才是合理的要求?
父加诸已而不愿,勿求于子,我不希望父亲要求我什么,我就不应该去要求儿子;同理,我不希望儿子要求我什么,我就不应该去要求父亲。
人性还原法经过第三次反用,至此这个逻辑体系才完整。
其实对别人的要求,等价于别人的对我的要求,有三个层次,第一是你不能做的,第二是必须做的,第三是你应该尽量去做好的。
还是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举例,由此我们又得到六个彼此对应的行为。
忤——赡——孝
苛——抚——慈
仔细看,这就是我们今天的法律与道德实践:禁止虐待与遗弃,有瞻养与抚养的义务,提倡孝敬与慈爱。
瞻而不忤,孝之始。
抚而不苛,慈之始。
那么什么才是合理的、不过分的要求?就是要切合实际情况,具有最普遍的、最朴素的、最普通的实用性。
比如说有一句话:“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家贫无孝子。”
它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进行判断检验的,这个判断检验的过程,叫做“中庸”。
中是符合的意思,庸这个字有双重含义,一是用,有实用意义;二是普通、朴素、普遍。它不是在极端情况下对少数人的要求,就是最普通、最朴素、最普遍的应用。
什么是“小人反中庸”?因为这种人就喜欢占领道德制高点绑架他人,对他人提出过分的、不切实际的要求。
有一个“父子骑驴”的故事,很多人应该都听说过。讲的一对父子带着一头小毛驴在路上走,刚开始是儿子骑着驴,父亲牵着。
有人看见就说了,这个儿子不孝,竟然自己骑着驴让父亲走路。于是父亲没有办法,就自己骑了驴让儿子牵着。
然后又有人说了,这个父亲不慈,竟然大人骑着驴让小孩走路。于是这对父子都不骑驴了,两人走路牵着驴。
然后又有人说了,这对父子不智,明明有驴竟然还要走路。于是这对父子干脆都上了驴,两个人骑着一头驴。
然后又有人说了,这对父子不仁,就一头小毛驴,竟然骑两个人,把驴都给压坏了!他们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扛着驴赶路……
这个故事说明,在现实的条件下不论怎么做,反中庸的小人总能找到角度说你做的不对。
回归正题,儒家子学的“格物致知”,大体就是这样一个过程。
它就是我们得到知识的过程,从“人性还原法”开始,再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具体方式就是“忠恕”与“中庸”。
格致是什么?它只是每一个普通人建立认知的起点。
最后说一句,子学的“格物致知”,在后世以一种很诡异的方式失传了,或者说被故意删除了。
听到这里有人可能要问了,怎么会失传了,你现在讲的不就是格物致知吗?
需要强调的是,我刚才讲的内容都在子学经典中,但后世几乎没人指出这就是儒家的格致,所以我说,它是以一种诡异的方式失传了。
至于为什么,我们放在下一讲的内容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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