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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清泠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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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款款地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开这个让我极度厌恶的屋子。我听得身后的他,发出一震痛苦和暴怒的□□,然而,不可一世的他此时如此的脆弱无力,并没有让我的心里涌上报复的喜悦。虽然我很想替果儿报仇,但是一向想到冤冤相报何时了,这个念头,又生生的压下。想起他刚刚看到我高举着剪刀,眼里闪过的惶恐,我心里稍微舒服了很多。李云白,在这一刻,你何尝不是蝼蚁一般,任人宰割?

    没有停下脚步,我一路走出去,门外的仆妇看到我衣衫凌乱的出来,都带着暧昧的笑。

    “主子在休息,你们小心侍候,别进去吵醒了他!”我吩咐道,任由他们替我披上外袍。李庄的规矩,姑娘们侍寝之后不得留在他的身边酣睡,如今,我正好借着这个理由离开。庄外,那绸缎庄的伙计早已经坐在马车上等着我,等我一上车,马车便撒开马蹄,飞快的远离这个我厌恶至极的地方。

    这样一直辗转着,跋涉千里,终于来到轩辕王朝的一个边陲小城封火城。接我离开的人,叫做小胜,是凌子寒的死士。我笼络了大半个月李庄上下一干人等,才辛苦的和他在绸缎庄接上线,又枯坐在茶馆数日迷惑了李云白派来监视我的人。若是平日,即使是那样无色无味的□□,也近不了李云白的身,然而,他派人匆匆地唤回我,面对我的乖巧,戒心大减。那茶杯茶水,都是他先前用过的,只是,他万万想不到,我早已经在进门的那刻,将珍藏了几月的□□,涂抹在嘴唇上。那□□,非得与茶水混合才能发挥毒性,为了寻找这□□,凌子寒想必费了不少劲,而我,等这个机会也等待了很久。毒不会致命,只会让他昏睡一场,我到达封火城时,嘴角的笑意越来越盛,从此,就让我从你们的生命中消失吧!

    李云白,凌子寒,再见!

    我在一个夜晚,偷偷地离开小胜,独自驾着马车,慢慢地,在轩辕王朝绕着圈子,一点点,绕到了轩辕王朝的京城。大隐隐于市,一路上,我不停的换装,从少妇,到老头,到老妇人,层出不绝!当然,这要感谢在凌府的那几个月,闲来无事翻书看的我,竟然会找到一本有关易容的书籍,凭着凌府财大势大,那些用来易容的稀罕材料,被我一点点找齐。

    子寒,对不起,在这个时空孑然一身的我,最终,还是要凭借着你的金钱和物品,才能艰难的存活下去。

    从封火城到京城,我足足走了一年。一路上游山玩水,悠哉快哉!我的容貌,在这段时间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每每揽镜自照,我的心里总是洋溢着无尽的欢欣。小海的影子已经成为过去,现在的我,穿着古代的衣裙,容貌,却是旧时模样,与我以前,别无两样。我相信,即使我现在站在李云白和凌子寒面前,他们也不会认出我。

    我在京城的客栈住了三日,就搬到了一个位于闹市边缘的四合院。在李云白和凌子寒那样的人物身边待了一段时间,我是捞足了好处,这辈子,下辈子,都可以锦衣玉食。当初为了避开他们来弄我的小金库,我可是费了很大的力气,冒着很大的险,将所有的钱财孤注一掷的寄托在莲姐姐身上。

    至今想起,犹觉得奇怪,那样疼惜果儿的莲姐姐,竟然在听到果儿噩耗的时候,面色平静,毫无悲色。当时看到她依旧一副淡漠的神情,我都有些不太敢将未来寄托在她身上,好在,后来,她果然没有辜负我的信任。现在,这些后顾之忧全没有了,我易容去取回了所有的钱财,又以现在的身份重新存进了值得信赖的钱庄。

    “清姑娘,早啊!”

    早晨清新的空气吸引着我,刚出房门,憨厚的王大伯就裂开嘴,憨憨地笑着向我打招呼。这四合院年代已久,王大伯他们一家本就是替旧主看顾房屋的,我买了这所房子,他们反而一时没有了去处,想着好多事情我出面办理多有不顺,便又留下了他们。他们一家都是淳朴的人,打扫院子,煮饭这些事情,每次都抢在我前面一一做好,对我,更是照顾的无微不至。我本来没有将他们当做仆人看待,日子久了,他们了解我的脾性,也不再对我诚惶诚恐,打心底将我当做女儿一般疼爱着。

    “王伯早,我出去转转!”我笑着答道,看着厨房上空升起的袅袅炊烟,心里一暖,“王伯,叫王婶别忙活了,街头那家灌汤包好久没吃了,挺想念的,等会我回来的时候正好带些回来!”

    “那我弄些小菜等着姑娘你!”王婶耳尖,听到我的声音,忙从厨房里跑出来,双手放在围裙上,苍老的脸,满是真诚的笑容,在我的眼中,美若朝阳。

    “好呢,我最喜欢王婶弄的小菜了!”

    在他们的笑声中,我走出院门,沿着一排梧桐树,缓缓行走着。这是每日养成的习惯,天还蒙蒙亮,人并不是很多,沿着这排梧桐树,往街后走,有一条小河流。居住在附近的居民会来洗衣淘菜,日子久了,见了我,都会亲切地和我打招呼,偶尔,还能蹭几顿饭。我喜欢他们的淳朴善良,在帝京中,我庆幸,我能靠近这样一群人生活着。

    今日起来的格外早一点,街上人更少,小河边雾气缭绕,空气中略带着几分冷意,一路竟是一个熟人也没有碰到。很快到了城墙边,四周瞅瞅,没有什么异样,我扔出事先准备好的八爪金钩,轻松地扔到城墙上,借着它的力量,跃上城墙。城墙下,是一处僻静的树林,我可以在这里自由的练习一直没被落下的功夫。以前的自己,还有幸代表市里参加过国家的跆拳道比赛,现在,孤身一人在这个时空,没有依傍,这里,又并不是我那个时代那样的法治社会,跆拳道,便成为唯一能让我稍稍心安的功夫。每日清晨,我会到这个我意外发现的地方来练会功夫,这里离城门有段距离,平时鲜有人迹,实在是个理想的所在。

    现在,我正要跃下城墙,却意外地闻到一股血腥的味道,随着清晨的微风而来,格外刺鼻,那树叶的缝隙之间,清晰可见灰色的衣角。我顿住脚,正想着重新回到城里,心里哀叹,这样一个好地方,从此,再不属于我!

    跳回城里,蹲在墙边,手里把玩着我精心制作的八爪金钩,说起这东西,当初打造它的灵感还来源于我在那个时空看过的一部红极一时的连续剧里活波可爱的女主人公小燕子。甩甩头,怎么又想起过去,我站起身来,想着王婶还等我带灌汤包回去,便快步往回走。心里却响起一阵微弱痛苦的□□声,越来越清晰,让我无法忽视。跺脚,我恼怒地望向城墙的方向,大清早,这不是找我的晦气么?想是这样想着,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我的人,已经站在城外,一具尸体的旁边。

    不,他还不是一具尸体,因为他还有一口残存的气。我看着他满身的伤痕,触目惊心,手徐徐地伸出,却迟迟地不敢去碰触面前这具血肉模糊的躯体。他的身体掩埋在一堆树叶之间,那只鲜血淋漓的手,向着我,拼了力气伸出,颤巍巍地,带着对生的渴望……

    我吓得后退两步,那手,在空中顿了一瞬,终是无力的垂下。不会就这样死了吧?我心里一惊,忙将那人翻转过来,一张鲜血横溢的脸,胸口处被人用刀剑刺得一片模糊,那么大几个窟窿,真是难为了这人,竟还能留得命在!好顽强的生命力!我由衷钦佩,终于将脑海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给摒除,无论他是什么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我怎么能剥夺呢?

    找来清水,取下随身携带的百宝囊,将我珍若生命的百香丸喂他吃了两粒。这百香丸,还是当初小胜转交给我以防万一的,是凌子寒花重金从当世神医那里买来,可以护住心脉,绵延生机!

    我不懂医术,他这个样子,明显也不方便被我大摇大摆的带去找大夫。我用清水慢慢地替他清洗伤口,好在,在轩辕王朝独自漂泊的一年里,跌打损伤的药物,我这里一应俱全。尽人事,听天命!我唯一能做的,只有这些!当他的脸一点点露出来时,我以为我的心已经是死海,没想到还是刹那心跳加速,手也颤抖起来,许是加重了力气,昏迷中的他都发出一阵抗议的□□。

    那是一张纯净无暇的脸,婴儿一般的皮肤,彷佛弹指可破,并不是很俊美,那微蹙着的眉头,和嘟起的嘴唇,都让他有一股出尘的气质。那张脸,只消一眼,你会发现,你的心,便一点点开始沉沦。看着那张年轻的脸上写满倔强,冥冥中一只手拨动了我心中的琴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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